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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归人来矣


梦中的爆破声在四面八方响起,无论逃往何处,也无法躲避。

    一阵混沌之后,肉眼所及之处只有茫茫迷雾和无边大海。

    传说葬身大海之人,灵魂会去往归墟之国,这莫不是通往归墟之路?

    沈馥笙暗叹,颇为努力的想要睁开双眼,却感觉眼皮像被胶水沾住了一般。

    “沈狗,老子救你一命,根本不是可怜你!”沙哑的嗓音,似乎在哪里听过。那声音喘口气,接着说道:“留你一条狗命,就是为了证明,我们鲛人一族,从来没有害过人……我要你余生都在忏悔中度过……”

    不知道过了多久,海水涌动的声音愈来愈弱,仿佛近在咫尺却又似乎已经远离。那个声音再次在耳边响起:“沈狗,今天,我让你也尝尝过街喊打的滋味……”

    

    凌晨的黄浦江畔,不像白日里那般人来人往。看似平静的江水,暗藏着汹涌波涛。

    “鬼啊!”

    第一个来到码头的工人,一面大声喊叫,一面连滚带爬地跑向码头的集合点。

    “怎么回事?”

    监工已经换了人,就是上个监工的那名手下。先前的那人被白梵打到重伤,加之惊吓过度,竟在医院不治而亡。这人倒是比先前那人爱笑,动起手来,却是一样的心狠手辣。

    “那里……有个死人……不……不是人……他不是人……他是个……是个怪物!”

    受到惊吓的工人指着江边瑟瑟发抖地说,眼中满是惊恐之色。

    监工一咬牙,说道:“走!看看去!”

    众人结伴至江边,却无人敢上前一步。

    江边确实横着一人,看不清楚他的容貌,因为他的脸上覆满了青色的鱼鳞。他半裸着上身,下身竟是一条青色的鱼尾形态。他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周身遍布水迹,假如此时翻个身,十有八九会掉到江里去。

    “是鲛人!”

    突然有人大喊一声,众人纷纷后退,唯恐避之不及。

    监工额头手心早已布满细密的汗珠,当下抽出鞭子,呵斥众人道:“怕什么!来个人,去警察报警!其他人,去拿家伙!”

    话音一落,众人撒丫子散去,监工扭头一看,后悔莫及。好在这群工人都非贪生怕死之辈,各自挟了刀枪棍棒,虎视眈眈守在监工身后。

    不到一刻钟的功夫,“鲛人”醒了,直直地坐起来,看向众人,吓得几个胆小的人扔掉武器,落荒而逃。

    “鲛人”四下里张望一圈,竟然试图从地上站起来。但鱼尾又湿又滑,想站起来没那么容易。

    “鲛人会杀死我们的!打死它!”

    “打死它!兄弟们,上啊!”

    几个耐不住性子的,率先冲上去,举起手上的棍棒挥舞过去,却被“鲛人”巧妙闪过。

    “我不是鲛人……别打了……”一番追打,“鲛人”行动不便,在地上滚来爬去,“鱼尾”竟然脱落下来,露出的下半身,属于男性人类。他下身穿着残破裤子和一只军靴,他抬手摸了摸腰间被胶沾痛的痕迹,那里一片火辣辣的痛。他伸手一摸脸,使劲一撮,脸上的鳞片也纷纷脱落下来。

    一根棍子迎头而来,他翻身而起,一脚踢飞。

    “鲛人变身了!兄弟们!快上啊!”

    工人们呐喊着,蜂拥而上……

    旭日东升,江水被朝霞染红。一阵整齐有序的脚步声渐行渐近。

    地上七零八落的躺着受伤的工人,打斗声仍断断续续。这么多工人都不是“鲛人”的对手,看来,这“鲛人”果然是厉害。

  “住手!”

    警察队长大喝一声,走上前看了眼被称作“鲛人”的男人,立即吓得双腿不听使唤,抖个不停……

    为了这次拜访,于顾飞提前一天去理发店理了发,购置了新衣服,备好了大包小包的礼物,迎着晨光,开着新买的汽车,风风火火地停在沈家大门口。

    一下车,于顾飞抬头就见“沈宅”的牌匾上,挂着刺眼的白布,守门的警卫和下人,皆穿着孝衣孝鞋,浓浓的火燎气传递着不好的气息。于顾飞摘下墨镜,手里的礼物恐怕不能够给沈家人带来任何的惊喜。

    “徐少爷……许久不见了……”

    老管家一眼就认出了于顾飞,话梗在喉,说不出口,唯有以泪相对。

    于顾飞跟着老管家一路走进灵堂,灵柩前摆着一张黑白照,照片上穿着军装的男人,正是他要拜访的老友――沈馥笙。于顾飞顿觉心如刀绞,扔掉手上的东西,奔到灵柩前。

    “徐少爷!请你冷静!今日头七,是出殡的日子,徐少爷若真有心,今晚就跟着守夜吧!”

    沈馥笙的兄长不在,家中一切,由嫂子许芬兰做主。许芬兰戏班出身,幼时成名,家喻户晓,十六岁那年嫁给沈煜霆,先后产两子夭折,悲伤过度,元气大伤,此后再无孕事。至今,许芬兰已近三十,风华不再,锐气犹存。一群姨太太甘愿臣服,看这妥妥的当家女主模样,便知其必有令人折服的手段。

    许芬兰上前劝阻,于顾飞不予理会,执意推开盖子,悲伤至极,却见灵柩中只有沈馥笙穿过的衣物整齐摆放。

    “小白没死?”

    于顾飞顿住了,忍不住的窃喜。但接下来许芬兰的话,令他陷入了更深的悲痛之中。

    许芬兰上前一步,说道:“我们家墨白好样的,为国捐躯,死而后已!即便是死不见尸……也是最英勇的烈士……”许芬兰不愧是戏子出身,眼泪说来就来,从早晨到现在,逢人便哭,已哭湿了一堆手帕。

    “死不见尸?怎么会这样?发生了什么事?大嫂,你告诉我!告诉我!”

    于顾飞情绪激动,抓着许芬兰的胳膊,泪如泉涌。

    “是鲛人……为了剿灭鲛人,他最后引爆了船上的shuilei装置,跟那些鲛人,同归于尽了……大帅已经疯了,一直在南海打捞,可茫茫大海,去哪里找一具被炸成灰的尸首……大帅留了话,七日之内找不到,就安排下葬……”

    许芬兰极力压低声音,一阵悲从中来,忍不住哽咽出声。沈大帅下了死命令,除了于顾飞,她不敢对任何一个人道出过真相。

    “嘉慕哥哥……”

    身后传来甜甜的呼唤声,于顾飞察觉行为不妥,立即松开许芬兰,转身看向来人。

    其实,除了沈馥笙,还有一个令于顾飞万分想念的人,便是眼前两眼无光,脸蛋如陶瓷娃娃一样精致的,沈馥笙的妹妹――沈馥婷。沈馥婷芳龄二十,早已到了婚配的年龄,却由于眼盲无人愿娶。说是无人愿娶,实则是沈大帅要求苛刻,既要家世显赫,又要文武双全,且要德行良好,因此无人觉得配得起罢了。沈馥婷长相甜美,看上去柔弱温和,实则外柔内刚。她幼时十分活泼可爱,眼盲之后便性格大转,阴晴不定。她的丧服下是一件纯白色的大摆洋装旗袍,是沈馥笙亲手为她设计而成,样式别致,手工繁重,与她大家闺秀的气质十分贴合。

    于顾飞上前一步,伸出手来,握了握沈馥婷的手,随后便放开。这一握,沈馥婷如同触电一般,胳膊抖了几抖,呼吸稍显急促,脸红而不自知。

    “嘉慕哥哥,我二哥……”沈馥婷大概是林黛玉投生来的,总有流不完的眼泪。说到沈馥笙,更是声泪俱下:“我二哥……他真的很勇敢……他真的很厉害……他是为了救更多的人才牺牲的……我觉得……很骄傲……”

    沈馥婷几句话,惹得于顾飞再次模糊了视线,泪如泉涌,胸前的西装湿了一片。

    出殡的时候,沈煜霆的姨太太们带头哭得很恸,一群丫鬟婆子也不甘示弱。哭声停了就开始奏乐,乐声停了大家就放声奇哭。

    大街上不乏看热闹的人,只是大家都不知道,沈家二少爷身故的真正原因。

  “鬼啊!鬼啊!”

    走着走着,前头开路的人丢下手里的家伙什,慌慌张张跑回来,嘴里叫喊着,纷纷指向转弯的地方。

  “什么鬼?慌什么!”

    哭声太响,许芬兰呵斥一声,摆手示意众人安静。转脸看见沈馥笙一副狼狈相,凌乱地立在被风刮起的纸钱纸灰中,许芬兰不禁一个激灵,差点叫出声来。

    “小白!”

    于顾飞第一个冲上去,将沈馥笙紧紧搂在怀里。沈馥笙的身体极冰,如同没有了温度。

    “小白……你没事吧?怎么这么冰?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于顾飞赶忙松开他,上下打量,关切地询问。

    沈馥笙微微开口,刚想说些什么,忽然感觉头脑一阵麻木,眼前的一切瞬间被黑暗吞噬,渐渐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

    “小白!你怎么了小白!?”

    于顾飞拖拽不住这个大个子,立即招呼众人帮忙,一群人手忙脚乱地把沈馥笙抬回了沈家,白事变成了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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