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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死宅组建的死忠俱乐部


  这才是一个精彩的世界!

  走在异样的大街,叶星一开始是有些不适应的,但被夏夕带到服装店换了一身衣服出来后感觉一下子就来了,好像生活本该就是这样!

  身着星矢战甲,脚踏神马战靴,叶星感觉浑身燃起来了,有种名叫正义感的东西催促着自己去行侠仗义。

  不行,中二是种病,不能犯!

  “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穿成这样?”

  话虽这么说,但叶星内心却在想反正已经扮上了,要不再加件披风?

  “别问为什么了,跟我来就是了。”

  夏夕显然对叶星这样的装扮很满意了,抓着他的手走得略显迫不及待。

  这是……要玩制服诱惑?

  光天化日的不大好吧!

  “对了,手里没有武器可不行。”

  夏夕想到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

  武器?皮鞭?叶星被第一个出现脑海的词给吓到了——成年人已经很不容易了,没必要玩得那么刺激吧。

  “买个啥武器好呢?”

  “我觉得穿成这样够有情调了,再整个皮鞭……”

  “你喜欢皮鞭?嗯,我用皮鞭挺合适的,行吧,那就买皮鞭吧,再给你整个大宝剑吧。”

  叶星:“……大保健?我真不知道你是这样OPEN的女人啊!”

  ……

  皮格尔大厦是A市摩天大楼中露台最大的,当手提大宝剑的叶星被一身黑皮手里还持着皮鞭的夏夕带到这时候,淡淡的失落被眼前的盛况给冲走了。

  只见近两万平方的大露台被不惜血本地布置成为一个大型网游现场,叶星大致看了一下,除了一个主城是真的盖起两三层的临街店铺外,其他大裂谷、热带森林什么的都是光影特效,乍一看场景宏大,仔细一瞧就不值一提了。

  “今天是什么节吗?”看着夏夕一脸兴奋地样子叶星再次不耻下问。

  夏夕这才发现叶星没带智能眼镜,一脸被打败的道:“你自己设计的HS系统你自己不知道去论坛看一下的吗?这里是A市的PK俱乐部,你知道吗?短短三个月时间,各大城市都冒出了这样的俱乐部,都是HS的死忠自发组织的哦,统称死忠俱乐部!”

  死忠俱乐部?

  叶星放眼望去,看着一个个穿着怪异……额,富有特色的或肥或瘦或高或矮的男女们手里拿着五花八门的刀枪剑棍耍得虎虎生风,顿时感觉自己要得帕金森——实在尴尬到不行。

  这是死忠?

  还是神经?

  怕是有待商榷吧。

  叶星带上智能眼镜,一边在心里让灵儿打开论坛一边和夏夕聊天:“他们是谁的死忠呀?”

  夏夕一脸老板娘的傲骄:“以前他们是红果的死忠,现在当然是PK的死忠啦。”

  灵儿直接给叶星提取了关键信息,叶星这才知道,原来PK集团整合的游戏部大放异彩,让一波波死宅走出了小小房间,狂热的他们引领了新时代的时尚风潮充满激情地穿过大街小巷来到各个大厦的天台!

  这是多么壮观的一幕啊!

  感觉人口一下子暴增了呢!

  或许,HS系统最大成就不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改变,而是消灭死宅吧!

  看着一个个死宅在天台上卖力地挥舞着玩具刀剑,叶星深表欣慰。

  前前任马姓首富曾今说过一句话——得屌丝者得天下。

  我想,他怕是对自己的成功有什么误解吧?

  屌丝就算把手剁成稀巴烂碎,那也不及死宅带来的贡献大吧?

  叶星这一把大宝剑买了三百九十九块八毛,这里是有多少个三百九十九块八毛呀?

  更何况还有那一身身帅气的盔甲可都是钱啊,世界经济发展就靠你们了,加油!

  叶星坚信,他们都会需要一个衣帽间的盔甲、法师袍的!

  灵儿很是无语:“主人,你已经很有钱了,咋现在眼里看到的还是钱啊~”

  叶星吸溜了一下口水,老子的宏愿哪是这十几二十万亿的资本能完成的啊,钱这种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那还不是多多益善嘛!

  叶星不理灵儿,牵着夏夕的手去主城逛逛,这地儿竟然不收门票,那主城里肯定有正常的买卖,不然靠什么活下去啊?

  果不其然,刚踏入城门叶星就闻到了一阵阵香味,夏夕显然不是第一次来,直接带着叶星来到美食一条街,介绍道:“A市有名的小吃大半这里都有,味道可好了!”

  叶星指着隔壁的那一排服装铺疑惑地问:“要是没看错的话,那里的商场都有道具服吧,为什么一定要拉着我在外面买呀?”

  夏夕甜甜地说:“那里的质量都太差了,给老公买当然要质量好才行呀!”

  说话间,一铜锣般大嗓门爆发了,震耳欲聋。

  “你赔我家衣服~”

  叶星和夏夕同其他玩家一样,寻声望去,只见一家装备店里,一吸血鬼装扮的白面尖牙少年也尖着嗓子叫道:“是你家的衣服太差才一扯就成破烂,咋还讹上人来了呢?大家过来评评理啊!”

  店家急眼了:“我怎么讹人了?明明是你故意扯破的!”

  “你的意思是我奥斯丁没事找你的茬吗?轻轻一拉就破就是你的衣服质量有问题,不信大家可以看我手机记录,尼古,投影!”

  只见一道强光从奥斯丁的手机中投射到天空,奥斯丁将画面移到地面,幸好众人都有智能系统,后边的人直接让各自的系统采集影像,不用伸长脖子像个傻子。

  片子很短,只见那个吸血鬼打扮的奥斯丁拿起一件黑袍双手伸展,呲啦一声,黑袍就成了破布。

  “你们看,你们看,我有使劲吗?”

  奥斯丁兴奋地指着地上的投影叫道,看着众人指指点点,店家脸挂不住了,摆摆手道:“算了算了,你走吧,真是晦气。”

  奥斯丁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一下洁白的尖牙,森森地说:“被你冤枉了就这么走了,我不要面子的啊!”

  “你!”店家气得手抖,咬牙切齿道,“那你想怎么样!”

  奥斯丁手一指那件破成两半的布条,说:“那样的黑袍给我来两套,这事就算了!”

  赔两件黑袍就算了?

  众人一听下巴都要掉了。

  你不是看不上人家的衣服吗?

  又要人家的衣服是什么鬼?

  ……

  ……

  而老板却不这么想,现在的人谁还在乎衣服质量好不好,大家基本上都是穿一回就扔的只要好看就行,就这家伙这样一闹又要衣服,这岂不是给围过来的人打了一波硬广告!

  这么一想店家看这家伙就显得眉清目秀起来,但依旧哭着脸一拍大腿道:“哎,我认栽,唯一一件线头没处理好的衣服给你摸上了,给你两件,付我一件的钱。”

  “啥?”奥斯丁不乐意了,“这是赔偿我的你还要钱?”

  店家一脸理所应当的说:“你没买我家的衣服我干嘛要赔你衣服?”

  “那……”奥斯丁将一种一件递回给老板,“退你一件,我只拿不要钱的这件。”

  老板:“……”

  我有一句买麻痹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原谅我不厚道地笑了!

  叶星走到店家面前递出带手环的臂膀:“刷我的卡。”

  店家和奥斯丁一脸懵逼地看着叶星,一个共同的问题在两个不同的脑袋里响起——这人谁啊?

  管他是谁,有人买单就行!

  老板露出商人特有的热情的笑容,扫款那一个叫手疾眼快,不待灵儿提示,叶星也没看价格就确认付款了。

  店家舒了口气,没办法,小本生意不好做,一年也就赚个百来万,养家不容易啊。

  他对这种上帝般的顾客向来恭敬,弯腰九十度深深鞠了一躬道:“谢谢光临了您呐。”

  奥斯丁顺手拿回被老板放在台面上的另一件黑袍道:“既然付款了,那我可拿走了哈。”

  夏夕惦着手里的皮鞭上下打量着奥斯丁,问:“你也是普罗米修斯实验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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