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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重剑无锋


  哈维来这里做什么?路易斯不觉得他有那么好心,专门来救自己和爱丽丝。

  阿卜杜勒原本以为是自己的护卫进来了,结果进来的是哈维,真是雪上加霜。

  阿卜杜勒从伊莎贝拉口中听说过哈维的名字,但不确定是否是眼前的人。

  “梁上的朋友,如果你为了钱而来,请不要插手。”

  阿卜杜勒的护卫先声夺人,生怕哈维掺上一脚,只不过他注定要失望了。

  哈维根本没和他废话,单手一甩,掷出了一把飞苦无。

  护卫的双目变得呆滞,头朝上栽倒了下去。

  飞苦无是东瀛忍术中的一种暗器,暗器体型细小,想要把控准头非常困难。很多盗贼都会选择回飞镖或投石索作为暗器,只有投掷技巧极好的,才会选择飞苦无。

  路易斯看着护卫眉心那一把小小的飞苦无,对哈维的实力有了真实的认知。

  哈维蹲在房梁上,声音冰冷,“现在你有现成的眼睛了。”

  阿卜杜勒内心不解,“这小姑娘不过是一个平民,你们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地维护她?”

  哈维没有回答他,只说了一句,“你动了不该动的人。”

  一把飞苦无顺着阿卜杜勒的鼻尖擦过,哚的一声插在墙上。

  等阿卜杜勒回过神来,哈维已经消失了。

  一起消失的,还有原本应该在房间里的爱丽丝。

  此时最倒霉的就是路易斯,人没救到,自己却困在阿卜杜勒的宅院里。

  他可没有哈维那上房梁的本领,当初选择跳下来,现在就只能硬闯出去。

  好在爱丽丝已经没有危险,路易斯叹了口气,“老兄,看来要靠你出去了。”

  路易斯一路挟持着阿卜杜勒,往院门口走去,周围的护卫都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寻找机会偷袭。

  然而路易斯在森林里生活了那么久,最是警惕。他们想要偷袭,也找不到机会。

  等出了大门,路易斯挟持着阿卜杜勒向街道后退,离开护卫有一段距离之后,才松开阿卜杜勒,背着弓狂奔起来。

  他深知自己跑的不够快,于是左冲右突,在巷子里七拐八拐,很快护卫们因为追赶他,分散了开来。

  路易斯从来没想过逃跑,他想要的,只不过是一个让敌人落单的机会。

  此时路易斯所在的巷子里,两个护卫正在逐渐靠近,路易斯解下投石索,打出了一颗烟雾弹。

  这东西是老爹制作的,主要原料是——臭鼬的腺体和硫磺。

  一个弹丸打过来,护卫立刻挥刀格挡,然而这弹丸碰到刀锋,立刻就炸开了,一股黄烟伴随着恶臭逸散出来。

  “妈的,这是什么鬼东西!”

  护卫忍不住破口大骂,这简直就像是被臭鼬对着鼻子放了一串臭屁!

  护卫这里自乱了阵脚,路易斯一跃而起,巨大的阔剑带着强烈的劲风袭来,一名护卫被一剑劈倒在地,瞬间失去了战斗力。

  路易斯没有罢手,又是一剑横砍向另一名护卫。

  这时另一名护卫已经有了防备,长刀挡在身前,路易斯的阔剑挥过来,被他成功格挡。

  然而护卫也不轻松,路易斯虽然没有斗气,但一身力气大的出奇,和一级战士相比也不差多少。

  此时护卫内心震惊,一个半大孩子,却有一级战士的实力,难道他是某个战士世家的孩子,外出历练?

  想到这里,他有些退缩,阿卜杜勒家不过是商人,他们是越不过世家去的。

  反正夜色掩盖,这个少年也没看清自己的脸,不如现在退走。

  那护卫连队友都没管,飞快地撤退了,路易斯听到不远处的声音。

  “怎么样?”

  “我和法尔哈德分头找了,这里没有。”

  脚步声越来越远,路易斯看着躺在脚下,昏迷不醒的护卫,相比他就是法尔哈德了。

  路易斯蹲下身,在他的身上翻找,全身上下摸了个遍。

  最后,路易斯找到了两枚金龙和五枚银狼,揣到了自己的钱袋里。

  商人的护卫钱可真不少啊,路易斯一面想着,一面有点后悔让刚才那个护卫跑掉了,那可是两枚金龙,就这么长腿跑了!

  路易斯想起老爹的话——穷寇莫追。

  跟着老爹,他学了很多东西,其中之一,就是极东之地的语言。这个地方的人很有意思,说话简洁,意蕴深刻。

  至于为什么学这个?老爹说了,出门在外,要掌握几门外语,不学白不学。

  其实路易斯之所以敢只身去救爱丽丝,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实力有所了解。

  根据老爹所说,他的力气天生就比普通人高出很多,适合大开大合的武器,也就是阔剑。

  一级战士除了会运用斗气之外,和普通人的差别也不过是力气更大,格斗技巧更好。

  路易斯七岁的时候,就比普通成年男人的力气大了,这也是为什么老爹愿意带着他一个小孩子在森林里打猎。这些护卫看着他一个小孩子,一定会有轻敌的想法,路易斯打的就是出其不意。

  要说路易斯心中的道德标准,基本都是来自于老爹,老爹说兵不厌诈,战斗的时候用点计谋那是非常正常的。

  于是路易斯从家里出门之前,带的弹药都是烟雾弹,毒气弹这一类暗算别人的东西。

  虽说不太光彩吧,但是好用啊。

  路易斯掂了掂钱袋,加上自己之前的钱,钱袋里一共有两枚金龙、七枚银狼、一百多个铜狗。

  路易斯转了转眼睛,从护卫的怀里掏了掏,果然,脖子上还有一个项链——是个蛋白石骰子。

  这东西是个什么用处?

  路易斯把项链揣进裤子口袋里,扛起阔剑,往瓦斯科森林里狂奔而去。

  麦莉大婶家是不能回去了,哈维既然救了爱丽丝,就不会让阿卜杜勒再得手,至于自己这个连一级战士都不是的小菜鸟,还是先去森林里躲一阵吧。

  看阿卜杜勒的穿着,应当是个波斯人,波斯人来这边都是做生意的,路易斯就不信他还能留在这里不走了。

  他一路狂奔,没一会就消失在小镇的通向森林的一条小路里。

  月光下的森林看起来非常静谧,偶尔有几声猫头鹰的啼叫响起,很快又沉寂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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